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助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不斷減少燃煤污染,平涼市生態環境局嚴格按照國務院“大氣十條”及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要求,堅持將燃煤鍋爐綜合整治作為大氣污染“冬病夏治”和“冬防”的重要抓手,定期開展拉網式排查檢查,因地制宜采取清潔能源改造及淘汰并網等整治措施,不斷強化執法監管,促進燃煤鍋爐達標排放,持續改善空氣質量。
一是嚴格實施清單管理。逐年度建立綜合整治清單,定期對整治情況進行調度和現場核查,力促采暖期前各項整治措施全部落實到位。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積極聯系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淘汰整治情況,定期對燃煤鍋爐管理清單進行動態更新,做到底數清楚,帳實相符。截止2021年底,全市共有燃煤鍋爐263臺2576蒸噸,其中在用231臺2003蒸噸。
二是全面落實整治措施。在平涼中心城區燃煤鍋爐“全清零”和6縣(市)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的基礎上,針對鄉鎮、農村區域燃煤小鍋爐監管難度大、集中供熱及燃氣管網覆蓋不到位的實際,多方銜接教育、衛健、公安、銀行和鄉鎮政府,靈活采取電鍋爐、天然氣、電熱片、熱能泵、甲醇等清潔能源進行改造替代。2020年爭取中央環保資金285萬元,對崆峒區鄉鎮10臺燃煤供暖小鍋爐進行電鍋爐改造。2021年納入整治的燃煤小鍋爐61臺,淘汰26臺,達標排放35臺。截止目前,全市累計淘汰燃煤鍋爐1066臺,減少燃煤用量50多萬噸,轄區各類清潔能源取暖單位達到290多家。
三是不斷強化執法監管。委托甘肅省平涼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轄區在用38臺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按季度開展采暖期監督性監測,依法查處污染物超標排放行為。委托第三方對20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廢氣在線監測設備開展比對監測,對工礦企業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開展執法監測,確保廢氣在線監測數據真實準確,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是注重燃煤質量監管。由市財政統一支付費用,委托甘肅省煤炭化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在每年一、四季度對轄區燃煤鍋爐用煤質量隨機進行監督抽檢,共計完成抽檢220批次,對發現的不合格煤炭,全部立案查處,有效提高了燃煤質量,杜絕了劣質煤使用。
了解更多燃煤改燃氣鍋爐資訊:www.wpj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