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濟南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為深入推進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或替代任務;2020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或替代任務。
多渠道替代燃煤鍋爐。一是優先利用周邊企業蒸汽(熱源)替代。二是大力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擴大燃氣管網覆蓋范圍,增加氣源供應,推動燃煤鍋爐煤改氣;加快推進電能替代,因地制宜,通過電蓄能鍋爐、熱泵(空氣源、污水源等)、電蒸汽鍋爐等多種方式,實現燃煤鍋爐煤改電。
實施各項優惠政策。財政獎補、配套費減免、項目審批等優惠政策參照《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濟政辦字〔2017〕4號)要求執行,即對按時限要求完成燃煤鍋爐淘汰(替代)的,通過驗收后,每置換改造1蒸噸燃煤鍋爐給予10萬元補貼;對提前完成淘汰(替代)的,通過驗收后,每置換改造1蒸噸燃煤鍋爐給予5萬元獎勵;燃煤鍋爐煤改氣的企事業單位免繳燃氣管網建設費;燃煤鍋爐淘汰(改造)過程中涉及的立項、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道路刨掘和建設施工等審批手續,各相關部門要開辟綠色通道,實行聯合審批,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縮短審批時限。
繼續排查及取締燃煤小鍋爐及低空排煙設施。各區要持續開展燃煤小鍋爐及低空排煙設施排查工作,并及時進行清理取締。按照國家、省有關要求和《萊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萊蕪市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萊政辦字〔2017〕2號)規定,原萊蕪市區域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應于2017年10月底前淘汰。對于新發現的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小鍋爐,一經發現,應予以取締,并不再享受補貼、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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