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州生態環境局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污染防治“橋頭堡”作用,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引領,精準聚焦大氣污染防治,推出“四大”硬核措施,努力守護“昌吉藍”。

        全疆范圍內“率先”啟動6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

        昌吉州2021年在全疆率先啟動實施大噸位燃煤鍋爐淘汰替代工作,制定了《昌吉州6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替代專項行動方案》,爭取6047萬元中央資金,建立日推進、周調度工作機制。在2021年完成135臺燃煤鍋爐淘汰替代的基礎上,2022年再接再厲,制定完成300臺燃煤鍋爐淘汰替代工作的計劃。自治區高度認可昌吉州在實施大噸位燃煤鍋爐淘汰替代工作措施方面取得的成績,將“6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替代措施”納入《關于開展2022年度夏秋季大氣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中,在全疆范圍內推廣。

        落實“國家級”科級團隊成果轉化,深化工業爐窯治理

        在2019年已開展的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工作的基礎上,結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駐昌吉州“一市一策”跟蹤研究PM2.5源解析工業源結果,昌吉州生態環境局再次梳理,深入推進實施工業爐窯清潔低碳化替代、煤氣發生爐淘汰替代、工業爐窯全面達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管理、重點行業污染深度治理五大重點,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確定了115個治理任務,按照每年三分之一的工作,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

        建立排放“源清單”,推進工業企業VOCs綜合治理

        為深入推進細顆粒物與臭氧協同治理,進一步加強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全州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圍繞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了兩輪排查,組織各縣市、園區對重點行業企業開展VOCs排放污染源梳理,建立了轄區VOCs排放污染源清單,明確了9家企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突出問題治理、5家企業開展低效治理設施排查及提升改造、6家涉VOCs重點企業完成新一輪泄露檢測與修復工作。

        推動實施“兩個規范”,加快燃氣鍋爐低氮改造

        為減少因氮氧化物二次轉化形成的PM2.5濃度,昌吉州從源頭入手開展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在全州范圍內推動實施《燃氣鍋爐煙氣再循環降氮技術規范》《燃氣鍋爐間壁式煙氣余熱回收利用技術規范》兩項地方標準,印發了《昌吉州進一步加強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工作方案》,按照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的標準實施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明確指出到2022年10月底前“烏—昌—石”區域4縣市2園區基本完成,其他區域累計完成總數的60%,截至目前,已有194臺燃氣鍋爐達到標準要求。

        通過努力,2022年1月1日-9月18日,昌吉州(昌吉市數據代表昌吉州)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PM2.5平均濃度4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3.9%;PM10平均濃度8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2%,重污染天比例9.6%,同比改善1.1個百分點;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4.89,同比改善6.1%,為“烏—昌—石”區域改善幅度最大城市,“昌吉藍”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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