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從長春市環保局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長春市建成區累計淘汰燃煤小鍋爐2953臺,2017年長春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276天,比2013年增加35天,重污染天數10天,比2013年減少33天,長春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說,長春市15臺在用2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中,13臺已經實現超低排放;全市292臺在用每小時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中,經監測達標排放的共253臺,占在用鍋爐的86.64%;全市建成區內10噸以下燃煤小鍋爐2962臺,累計淘汰2953臺,淘汰比例99.7%,基本完成了國家要求的淘汰任務。
為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長春市擴大了禁燃區面積,提高了淘汰標準,計劃利用兩年時間,對市區每小時20噸以下燃煤鍋(窯)爐進行淘汰,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計淘汰20噸以下燃煤鍋爐964臺。
同時盡快集中供熱并(擴)網、清潔能源推廣步伐,為全市燃煤鍋爐治理改造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
幾年來,長春市堅持全力實施燃煤鍋爐治理,對改善長春市環境空氣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接下來將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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