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做好沈陽市2020-2021年度采暖期燃煤鍋爐房排污管控工作,減少冬季燃煤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化精準監管,10月21日,市生態環境局集體約談了2019-2020年度采暖期40座大氣污染物超標情況較為嚴重的燃煤鍋爐房企業負責人。

  會議針對全市2019-2020年度采暖期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氣污染物超標的燃煤鍋爐房企業,分別依據超標時長、超標次數、超標濃度等指標進行了排名通報。要求各燃煤鍋爐房要切實做好污染治理設施檢修維護和調試工作,并按工藝要求儲備脫硫脫硝藥劑,確保污染治理設施能夠穩定運行,正式運行期間堅決杜絕以污染治理設施調試為由導致的煙氣超標排放;各燃煤鍋爐房要科學調整鍋爐負荷,合理做好燃煤鍋爐啟用計劃,避免在夜間時段頻繁啟停燃煤鍋爐;各地區生態環境部門要著重加強燃煤鍋爐房監管,定期做好燃煤鍋爐煙氣在線監控設施的比對測試,對發現的超標排放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會議強調,各燃煤鍋爐房企業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大氣環境保護工作,切實履行好企業的環保責任,要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嚴格執行相關標準規范,把燃煤鍋爐達標排放放在重要位置,算好綜合賬,合理增加環保投入,實現政府、企業、社會的共贏。2020-2021年度采暖期,市生態環境局將燃煤鍋爐超標排放作為重點打擊對象,對于違法超標排放燃煤鍋爐房,將依法按上限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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